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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投诉:我们是居住在共青路和兴公寓的居民,房屋居住多年至今未办理房屋产权证,官司也胜诉了,为什么还是不能办理。想请房屋管理部门告知不能办理的原因,并协助我们办理房屋产权证
荆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您好!您的问题荆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1、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的首次登记,是指不动产权利第一次登记。未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的,不得办理不动产其他类型登记”。 购买商品房的登记类型属于转移登记,开发商需要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申请商品房首次登记后,才能进行转移登记。
2.经查询,目前“和兴公寓”的尚未完成该楼盘的首次登记。只有完成了首次登记,才能为各位业主办理个人不动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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