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盘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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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壁地板起翘开裂、卫生间漏水渗水、管道不合格、甲醛超标……在荆州,房屋质量问题一直是业主关心的重中之重。
谁也不想在荆州花了几十万甚至上百万,买了一套质量低劣的房子,那多闹心!
可如今期房当道,买房时只能看看图纸和效果图,谁也不知道图纸上西施,会不会变成交房时的东施。
最后业主们只能寄希望于开发商的良心,可回顾过去几年,房屋质量问题一直是荆州楼市令人头疼的大问题,就算知名房企,一样掉链子,被投诉的数量不少。
近日,荆州市住建局发布关于转发省住建厅《关于开展住宅工程按套出具质量合格证试点的通知》和《关于执行;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示范文本(试行);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示范文本(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其中最大的变化,房屋验收从以前的一楼一验,变成了一户一验,即交房时,必须每一套房子都要验收合格。
过去,湖北省不少城市开始试点实行,如武汉,针对住宅工程质量的通病,政府部门出台新政策,今后只有每一户房屋的质量都验收合格,建设单位才可进行较后的竣工验收。这一规定的实施的目的是提高住宅整体质量,减少日后开发商与消费者之间的“扯皮”现象。
分户验收是指住宅工程依据国家及地方规范要求,在对各相关工程验收合格的基础上,对每一户住宅的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质量进行专门的验收,也就是“一户一验”。这意味着交付的楼盘有多少户就检查多少户,只有每套房屋质量都达到验收标准,才能将钥匙交给业主。
目前武汉市的试点效果良好,武汉住建局的“新建住宅工程100%纳入无质量通病住宅创建计划”也顺利开展,如今荆州也要实施一户一验了。
一户一验对于荆州楼市的影响
过去几年,荆州精装房大行其道,几乎半数楼盘都上马精装项目,但精装房的口碑也在荆州迅速滑落,荆州业主们现在是谈精装房变色。
各种质量问题几乎遍布荆州各个精装房楼盘,拉横幅、上政府部门投诉,网络发酵,屡见不鲜。
荆州某政府投诉平台
比如开发商不出具房屋竣工验收备案表;交房时找开发商要水电施工图纸,却被表示没有;房屋出现质量问题被推来推去久久得不到解决……
各种奇葩事不少,一旦出现精装房质量问题,业主伤心、开发商被骂、荆州住建局和质安站头疼。
业主表示自己花了大钱买了这种房子,完全不能接受。
开发商表示只是小问题,不可能100%不出错,小问题修修补补就行,完全是业主无理取闹。
政府部门表示无辜,精装问题无法可依、交房时自己只能验收整栋楼是否合格,每套房什么是合格,什么是不合格没有统一标准,出了问题会督促开发商解决。
各说各话、缺乏监管就是目前的现状!
因此从源头解决精装房质量问题,就是解决房屋质量乱象最好的方式。
荆州好房子网小编结语:荆州目前精装房市场的现状,业主不喜欢,开发商也不推了,如今精装房楼盘大幅减少,即便是以前主打精装房的楼盘,近期也改推毛坯房。
但精装房是好东西,可以给业主省钱省时间,也可以让开发商多赚一笔和获得更多的资金周转,怎么能因噎废食!
完全消灭精装房不现实,荆州住建局新规的实施,规范交房质量,将明显提升精装房水平,有望重新激活荆州的精装房市场。
附通知全文:
各县(市、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住建厅《关于开展住宅工程按套出具质量合格证试点的通知》(鄂建办[2019]198号)、《关于执行<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示范文本(试行)><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示范文本(试行)>的通知》(厅字[2020]153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精神遵照执行,并结合我市住宅工程质量监管实际,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2021年1月1日起,全市范围新组织竣工验收的商品住宅工程(包括精装房、毛坯房等),全面实施《住宅质量合格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简称“一证两书”)制度。即,商品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按套出具《住宅质量合格证》,并在房屋交付时,一并向业主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合格证》作为交房的必要条件,如建设单位未提供《住宅质量合格证》,住户可拒收房屋。
全市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等参照执行“一证两书”制度。
二、工作内容
(一)“一证”一住宅质量合格证一是确保质量。住宅工程按套出具质量合格证的前提是分户验收合格,需严格按照省住建厅关于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的要求进行。建设单位应组织施工单位技术(质量)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或专业监理工程师等,对住宅的使用安全、使用功能和观感质量等逐户逐间验收,已选定物业公司的,物业公司应参与,宜邀请业主或业主代表参加。未组织分户验收或分户验收不合格,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不得以分户验收代替竣工验收,亦不得按套出具质量合格证。
二是公开内容。分户验收的相关情况要予以公开,主要的验收项目(室内空间及构件尺寸、建筑结构、墙地面和顶棚、门窗安装、防水工程、建筑节能保温、给排水及供暖系统、通风空调安装、室内电气、安全防护设施以及全装修观感质量等)应按房(户)号予以公开,验收时间、参与人员、结果情况等亦一并公示。《住宅质量合格证》公开的内容包括项目名称、住宅房号、建设单位名称及项目负责人姓名,建设单位售房后服务联系部门及联系电话,验收时间、验收结论等信息。质量合格证应加盖建设单位法人公章,并进行有序编码。
(二)“两书”一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一是发放的意义。“两书”是房地产开发单位对销售的商品住宅向购买人作出质量承诺、承担保修责任、告知使用事项的法定文书,应在办理交房手续时向购买人提供。
二是文本的内容。建设单位应按照省厅提供的“示范文本”的规范格式,对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的六个部分(基本信息、住宅配置、使用说明、装饰装修提示、附表、附图等)和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的十一个部分(基本信息、质量保证、保修须知、保修范围及保修期限、公共部位的保修、保修程序、保修责任认定、保修责任免除、争议解决、其他内容、附件等),按工程、户型、房号等进行编制。允许其在保证工程涉及内容全覆盖的前提下,作出适当调整和补充完善。鼓励有条件的建设单位,采取“图文并茂、温馨提示”等方式,增强企业文化度、彰显工程品质度、提升用户阅读感。
三、工作要求
一是抓好工作落实。实施“一证”是对现行“抽样检查”式验收制度的完善,不能代替或简化既有标准规范的验收内.容和程序要求。建设单位要切实压实工程质量的首要责任,全力落实“一证两书”制度,提升住宅品质。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有效解决质量投诉、维护群众利益和化解风险矛盾,建设单位出具《住宅质量合格证》前,须按工程标段向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质量监督职能科室提供合格证全套编号以及项目负责人、售后服务部门信息、详细办公地址,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信息支撑和处理依据。
二是加强日常监督。全市各级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按照《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和行业标准规范要求,切实强化对商品住宅工程的日常巡查监督,督促项目落实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等各阶段验收工作,加大分户验收监督力度,确保质量合格证的可靠性、真实度。
三是加大抽查检查。各级住建部门要对商品住宅落实“一证两书”制度开展抽查检查,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存在弄虚作假、降低标准、违规出具或不出具《住宅质量合格证》的,未按要求报告属地住建部门合格证相关信息情况的,未向业主发放《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的,或在保修期限内未履行保修义务的,依法严肃查处,并记入企业信用信息予以惩戒。
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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