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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我选湖北”计划大力促进大学生在鄂就业创业的意见》(鄂办发[2017] 7号),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创建创业 学院工作的通知》( 鄂人社办函[2018] 72号),经自愿申报,市(州)人社部门推荐,省厅组织实地评估并公示,现认定武汉生物工程学院创业学院等8家单位为2021年度省级创业学院。其中,石首市创新创业中心创业学院名列其中。
省级创业学院要积极整合各类创业教育资源,创新创业教育培训模式,完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突出师资队伍建设,注重课程体系构建,重视创业项目资源库建设,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把创业学院打造成规范创业教育模式、提高创业能力、推动创新发展的重要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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