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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江陵县人民政府批准,江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骏禾豪(湖北)拍卖有限公司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江陵县两宗“标准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拍卖出让地块的指标情况:
1、规划指标:
2022013号地块:非生产性用房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5%,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不得大于建设用地面积的7%,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其他规划条件详见江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意见书》(NO.JGTJ2022019);
2022014号地块: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大于工业用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不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5%,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其他规划条件详见江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意见书》(NO.JGTJ2022020)。
2、投资强度:
2022013号地块: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投资不低于200万元/亩;
2022014号地块: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投资不低于100万元/亩。
3、税收指标:2022013号地块土地税收≥15万元/亩;2022014号地块土地税收≥10万元/亩。
4、能耗指标、排放标准、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按相关部门意见执行。
拍卖要求:
1、土地出让成交价款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全额进入江陵县财政土地出让专户。
2、土地移交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两个月内移交,并签订《土地移交确认书》。
3、2022013号地块竞得人需按规定程序分别与湖北江陵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合同》;2022014号地块竞得人需按规定程序分别与江陵县六合垸管理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合同》;竞得人与江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标准地”企业信用承诺书》,并按约定缴纳全部土地出让金等税费后,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4、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无底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规则确定竞得人。
地块区位及展示
自公告之日起拍卖宗地在其所在地公开进行展示,出让人和拍卖人不对拍卖宗地集中组织现场踏勘,有意竞买者可以自行踏勘,也可联系出让人或拍卖人进行现场踏勘。
江陵县2022013号地块位于江陵县沿江产业园招商大道北侧,银泰路东侧:
江陵县2022014号地块位于江陵县六合垸管理区四大队:
竞拍流程
1、竞买人申请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和拍卖出让文件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参加竞买须提出竞买申请,并按拍卖出让文件中要求提供相应文件资料。
申请人可于2022年4月22日至2022年5月11日16时前(节假日除外),到江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陵大道16号)一楼102室提交书面申请。
2、拍卖出让文件获取:
本次拍卖出让地块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2年4月22日至2022年5月11日(节假日除外)到江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陵大道16号)一楼102室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3、竞买保证金缴纳:
起拍价、竞买保证金具体金额参看地块基本情况表格。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11日16时(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竞买保证金缴纳银行账户信息:
1、开户单位:江陵县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 户 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江陵县支行
(行号:403537001128)
账 号:100882483610010001
2、开户单位:江陵县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 户 行:湖北银行江陵支行
账 号:676540100100009061
3、开户单位:江陵县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 户 行:中国银行江陵支行
账 号:5547 6006 7860
4、开户单位:江陵县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 户 行:江陵县农业银行荆陵支行
账 号:17-270401040005350
5、开户单位:江陵县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 户 行:湖北江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行号:402537000029)
账 号:82010000000878163
4、确认竞买资格:
经审查,具备条件的申请人,并按规定交纳了竞买保证金,江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或骏禾豪(湖北)拍卖有限公司将在2022年5月11日16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拍卖时间和地点
拍卖时间:2022年5月12日下午15时
拍卖地点:江陵县楚江大道41号政务服务中心九楼(903)开标一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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