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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石首市人民政府批准,石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石首市三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拍卖出让地块指标情况
1、石首市0001171号地块投资强度不低于1500万元/公顷;亩均税收不低于10万元/亩,其他单位能耗标准、单位排放标准、安全生产管控指标等控制性指标由高陵镇人民政府进行指导和监管。
其它规划要求详见《建设用地出让规划条件》编号:高陵资规出让NO:2022001号。该宗地土地评估备案号为:4214022BA0416。
2、石首市0001278号地块投资强度不低于1500万元/公顷;亩均税收不低于10万元/亩,其他单位能耗标准、单位排放标准、安全生产管控指标等控制性指标由东升镇人民政府进行指导和监管。
其它规划要求详见《建设用地出让规划条件》编号:石自规出让NO:2022020号。该宗地土地评估备案号为:4214022BA0466。
3、石首市0001279号地块投资强度不低于1500万元/公顷;亩均税收不低于10万元/亩,其他单位能耗标准、单位排放标准、安全生产管控指标等控制性指标由东升镇人民政府进行指导和监管。
其它规划要求详见《建设用地出让规划条件》编号:石自规出让NO:2022019号。该宗地土地评估备案号为:4204022BA0507。
拍卖要求
1、本次拍卖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设有底价,底价由石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出让底价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并在拍卖会议现场由石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向拍卖主持人提供。
2、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均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最高应价未达底价不得成交。本次拍卖石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指定由石首市土地交易中心承办,按法律程序依法组织实施。
3、拍卖成交后,竞得人在10个工作日内凭《成交确认书》到石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缴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成交后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
4、本次出让地块为“净地”出让(权属明确,界址清楚)。地块未做地质勘查和环境评估,地质勘查、环境评估等相关事宜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5、资产移交:竞得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10日内,由出让人组织竞得人及相关单位在宗地现场实施净地资产移交。
具体移交方式:
石首市0001171号地块由石首市高陵镇人民政府、石首市土地交易中心、石首市高陵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与竞得人在宗地现场进行资产移交,并签订《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块资产移交协议》。
石首市0001278号、石首市0001279号地块由石首市东升镇人民政府、石首市土地交易中心、石首市东升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与竞得人在宗地现场进行资产移交,并签订《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块资产移交协议》。
6、本次拍卖成交价款即为该幅地块的总地价款。土地交易契税等其他未作说明的税费由竞得人另行依法交纳。
02
竞拍流程
01
竞买人申请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最高应价未达底价不得成交。
参加竞买须提出竞买申请,并按拍卖出让文件中要求提供相应文件资料。
02
拍卖出让文件获取
本次拍卖地块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有意竞买者可于2022年11月21日前到石首市土地交易中心领取查阅。
03
竞买保证金交纳
申请人可于2022年11月21日前到石首市土地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并按指定的账户交纳竞买保证金,办理相关竞买手续。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1日12时。
竞买保证金指定银行账户:
户名:石首市非税收入汇缴中心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石首市支行
账号:100347508170010001
04
确认竞买资格
经审查,竞买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石首市土地交易中心将在2022年11月21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03
拍卖时间及地点
拍卖时间:
2022年11月23日下午15时00分
拍卖地点:
石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会议室
(市财宝路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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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看房电话:400-600-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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