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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江陵县人民政府批准,江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骏禾豪(湖北)拍卖有限公司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江陵县一宗“标准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出让地块指标情况
1.
规划指标:2023008号地块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大于工业用地面积的10%,建筑面积不超过总建筑面积的20%,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地块主要建筑沿招商大道退用地红线≥3米。其他规划条件详见江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意见书》(NO.JGTJ2023017)。
2.
投资强度:投资强度不低于200万元/亩。
3.
税收指标:土地税收不低于15万元/亩。
4.
以上“标准地”能耗标准、排放标准、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按相关部门意见执行。
拍卖要求
1.
土地出让成交价款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全额进入江陵县税务局专户。
2.
土地移交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由湖北江陵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于两个月内移交,并签订《土地移交确认书》。
3.
竞得人需按规定程序分别与湖北江陵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合同》;与江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标准地”企业信用承诺书》,并按约定缴纳全部土地出让金等税费后,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02
地块区位及展示
自公告之日起拍卖宗地在其所在地公开进行展示,出让人和拍卖人不对拍卖宗地集中组织现场踏勘,有意竞买者可以自行踏勘,也可联系出让人或拍卖人进行现场踏勘。
江陵县2023008号地块位于江陵县沿江产业园招商大道北侧:
03
竞拍流程
1.
竞买人申请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和拍卖出让文件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参加竞买须提出竞买申请,并按拍卖出让文件中要求提供相应文件资料。
申请人可于2023年06月13日至2023年07月03日16时前(节假日除外),到江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陵大道16号)一楼102室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日16时(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2.
拍卖出让文件获取
本次拍卖出让地块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06月13日至2023年07月03日(节假日除外)到江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陵大道16号)一楼102室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3.
竞买保证金缴纳
1、开户单位:江陵县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 户 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江陵县支行
(行号:403537001128)
账 号:100882483610010001
2、开户单位:江陵县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 户 行:湖北银行江陵支行
账 号:676540100100009061
3、开户单位:江陵县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 户 行:中国银行江陵支行
账 号:5547 6006 7860
4、开户单位:江陵县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 户 行:江陵县农业银行荆陵支行
账 号:17-270401040005350
5、开户单位:江陵县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 户 行:湖北江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行号:402537000029)
账 号:82010000000878163
4.
确认竞买资格
经审查,具备条件的申请人,并按规定交纳了竞买保证金,江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或骏禾豪(湖北)拍卖有限公司将在2023年07月03日16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04
拍卖时间及地点
拍卖时间:
2023年07月04日下午15时
拍卖地点:
江陵县楚江大道41号政务服务中心九楼(903)开标一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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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看房电话:400-600-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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