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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近期部分网友咨询的实验小学秋季招生问题,好房子网通过调查了解将现将2018年和2019年的沙市区教育局发布的招生政策向各位关注孩子入学的网友做如下说明;
沙市区2019年小学新生招生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沙市区2019年小学新生招生改革实施方案》,今年沙市区小学新生招生坚持“政府统筹、部门联动、区域协调;科学划片、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平台招生、电子派位、通知入学;应招尽招、分类依次、严控择校”的原则,招生对象为沙市区辖区内年满6周岁(即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且尚未注册过小学学籍的沙市籍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2019年小学新生的学生类别分为四类:
小学新生学生类别:
即A类(辖内生)、B类(政策生)、C类(随迁生)、D类(调剂生)。
1.A类:辖内生
即沙市城区学校辖区内具备沙市户籍的适龄儿童,以房产对应辖区就近入学。沙市乡镇户籍的儿童到相对应的乡镇学校就读。
(1)适龄儿童户籍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双方或一方在辖区内(户籍迁入截止日期为 2019年5月31日),且法定监护人在辖区内有房产。
(2)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其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及其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依据其法定监护人房产所在辖区学校入学。
(3)适龄儿童自出生之日起,即随父母户口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从未迁移,且法定监护人在沙市城区无房产的,以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所在辖区学校入学。
(4)廉租房和公租房户主子女以其廉租房和公租房所属辖区为主。
(5)拆迁户适龄儿童,可在原居住地辖区内小学申请入学,也可在迁入地辖区内小学申请入学。
2.B类:政策生
即现役军人、烈士、消防指战员、全国一级和二级英模、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荆州市荣誉市民、沙市区招商引资和规上企业法人代表及高管、台胞及重点台属、援藏援疆干部、长江大学教师、组织工作调动和引进人才等子女。
3.C类:随迁生
居住在学校辖区内的非沙市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依据实际居住地对应辖区申请就近入学(因城区学位容量等原因,荆州区、开发区、文旅区、高新区、公安县埠河镇及沙市乡镇未在沙市城区购房居住者子女不得在沙市城区公办小学就读)。
(1)非沙市城区户籍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服务范围内有独立房产并实际居住,以居住地申请入学。
(2)符合条件的非荆州区、开发区、公安县埠河镇及沙市乡镇的未购房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学校服务范围内租房居住,持有居住证,以租赁房屋所在辖区申请入学。
(3)荆州区、开发区、文旅区、高新区、公安县埠河镇及沙市乡镇已在沙市城区购房居住者子女,可以在所购房产所在辖区申请入学。
4.D类:调剂生
由于学校分布不均等原因,需要相对就近调剂到有空余学位学校的学生。
(1)有跨辖区择校意向的学生。此类学生以电子派位(电脑摇号)的方式调剂。
(2)有跨辖区择校意向而电子派位没有中签的学生。此类学生按相对就近原则直接调剂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2019年招生程序分为六个阶段
第一阶段:登记审核阶段(6月28日—7月3日),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根据户籍地址、房产信息及实际住址,到辖区相对应的小学进行登记审核,使用智能手机登录沙市区义务教育招生平台(以下简称招生平台, 安装沙市区义务教育招生平台APP),按要求填写《2019年沙市区小学新生入学登记表》。
第二阶段:预录阶段(8月15日—8月17日),城区学生由各招生学校按照A、B、C、D四类顺序依据《2019年沙市城区小学新生招生辖区网格表》分类依次进行预录取。预录取过程中,当上一批次录取后仍有空余学位,且下一批次的报名人数少于空余学位数时直接预录取。当A、B类预录取结束后,C类报名学生数多于学校空余学位数时,C类学生一并与D类学生参与第三阶段电子派位和第四阶段调剂安置。学校预录取结束后,将预录结果报沙市区义教招生办。办公室将根据预录取情况公布各校学位空余情况,便于未预录取的适龄儿童参与第三阶段的电子派位。
第三阶段:电子派位阶段(8月18日—8月19日),对学校不能全部接收的C类学生和D类学生一并进行电脑摇号。电子派位结果现场公示,并在招生平台上点对点告知家长。电子派位摇号中签者,按招生平台提示持证件原件到学校初审进行预录取。
第四阶段:调剂安置(8月20日—8月23日),对前阶段未被预录取和电子派位摇号未中签的学生,由沙市区义教招生办相对就近核发预录通知书。
第五阶段:平台录取(8 月24日—8月25日),招生学校将预录取的各类学生分类整理成预录名册,连同学生原始证件,按名册序号顺序报送沙市区义教招生办终审,合格者在招生平台发布《新生入学通知书》。
第六阶段:报到注册(8月26日—8月27日),新生在招生平台下载打印《新生入学通知书》,凭通知书到预录学校正式报名并领回证件原件,学校将录取名册报送区教育局基教科进行电脑平行分班。8月31日上午在各校张榜公布电脑分班结果,开学后学校凭录取通知书到区教育局基教科为新生注册学籍。
沙市区2018年的招生政策
沙教基〔2018〕9号文件,沙市片区2018年秋季小学新生 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1.招生原则:各小学招生实行“两个一致”原则,即适龄儿童户籍与其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其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及其实际居住地一致。不符合“两个一致”条件的沙市城区适龄儿童到其法定监护人房产所在片区学校入学。
2.招生对象: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应在其年满6周岁当年招生报名时提出申请,并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由区教育局义教招生领导小组审核批准。残疾儿童入学年龄可视不同情况延缓至7周岁或8周岁。
3.招生办法:城区学生家长携适龄儿童持户口簿、房产证、出生证、儿童预防接种证、幼儿手册及学校所需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到对应片区学校登记,审核通过后由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原则上每套住房六年内只安排一名适龄儿童在片区小学就读(多胞胎、符合政策的二孩除外)。
以上是教育局2018年和沙市区2019年出台的秋季招生的相关政策。
ps:位于恒隆四季城的沙市实验小学是市直的唯一一所小学,如果您是恒隆四季城业主且小孩随大人户口2019年5月31日前迁入恒隆四季城,小孩满6周岁,属A类辖类生,就读实验小学问题不大!
据近日实验小学招生办的回复,2019年实小招生政策暂未落定(预计最快6月中下旬)落定。届时,实验小学的招生办公室会将具体的招生政策进行公告,请各位家长及时关注学校的通知动态。如您还有其他疑问,请拨打0716-4132864或到相关教育部门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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