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盘通知
已有1862人订阅该楼盘
凤凰大道(207国道-荆襄外河西岸)东段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民有权对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问题发表自己的见解或意见。现在针对“凤凰大道(207国道~荆襄外河西岸)东段工程”建设期间和建成后对沿线环境造成的影响征求您的意见。
1、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凤凰大道(207国道~荆襄外河西岸)东段工程;
建设地点:项目选址位于纪南新区,起于规划楚都大道,终点为荆襄外河西岸;
建设性质:新建;
走向:项目选址位于纪南新区,起于规划楚都大道,终点为荆襄外河西岸;沿线经过郢北村、高路村、黄山村等敏感点,伴行太湖港排渠,上跨荆襄高速公路,路线全长3.683km,总体走向为自西向东,总体走向为自南向北。道路红线宽55m,设计车速50km/h。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声环境影响:施工期工程沿线敏感目标将不同程度地受到施工噪声的影响,由于如果夜间进行施工其噪声影响范围大,要求建设单位在夜间(22:00~次日6:00)停止施工,随着工程竣工,施工噪声的影响将不再存在,施工噪声对环境的不利影响是暂时的、短期的行为。营运期工程沿线敏感点近中远期将存在不同程度的超标现象,对敏感点采取必要的工程防护措施,使道路交通噪声对敏感目标的影响控制在相应声环境功能区的标准限值范围内。
2)环境空气影响:施工期施工及运输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施工各环节TSP污染一般可控制在施工现场50~200m范围内,在此范围以外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营运期燃油机动车尾气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对敏感点基本没有影响。
3)水环境影响: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绿化,混凝土拌合废水、设备清洗水、泥浆水等生产废水经沉淀后回用,对沿线水质影响较小。营运期路面径流雨水中的污染物浓度较小,对附近水域水质影响不大。
4)生态环境影响:工程建设虽对当地动植物和土地资源等有一定的影响,但对生物多样性影响不大,不会明显造成生态完整性和稳定性的破坏。
5)社会环境影响:本工程建成将提供便捷的交通运输条件,具有良好的区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征地、拆迁和施工可能对当地社会环境产生一定的不良影响。社会环境影响总体效应是利显著大于弊。
6)水土流失影响:水土流失主要在施工期产生,项目建设区域及影响区域内的侵蚀模数较现状明显提高,需采取有效水土保持措施。
3、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施工期环保措施:
(1)社会环境:施工前应充分做好各种准备工作和交通车辆分流规划,对于征地拆迁,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的征地拆迁安置法规做好工程征地征地拆迁工作,加强对国家、地方及工程土地征用补偿相关法规的宣传工作,按制定的拆迁安置政策和标准做好土地的征用及拆迁户的安置工作。
(2)环境空气:施工车辆在经过城镇和农村居民点等重要的环境敏感点段,应做好道路洒水和运输材料的遮盖,减少道路扬尘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3)水环境:加强施工期施工营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防止发生水体污染等事故;对施工营地的生活污水应设置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对道路施工中主要站点的混凝土拌和废水应设临时沉淀池处理后排放;设排水沟和沉淀池处理施工产生的废水。
(4)声环境:施工机械应选择符合国家相关噪声标准的机械,并做好设备的保养和维修工作;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在重要的环境敏感路段应禁止高噪声作业机械在夜间施工,做好施工车辆的组织工作;做好敏感路段的施工管理,文明施工,同时应做好施工期的噪声监理工作。
(5)生态环境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设计确定的设计范围和边界进行施工,严禁随意扩大施工范围,减少对野生动物生境的破坏,加强施工人员管理,严禁捕杀野生动物。工程完工后,应及时清理施工场地,加强道路绿化和在空地上植草种树,进行生态恢复。
(6)固体废物: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施工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垃圾做好土石方平衡,开挖和修路土石方全部利用,工程无弃方,生活垃圾应及时清运,与区域垃圾一起送往附近垃圾填埋场。
营运期环保措施
(1)环境空气:包括加强对营运车辆的管理,定期检测尾气排放情况,并对不达标车辆强制安装尾气净化装置,同时对部分敏感路段进行定期的环境空气监测等措施。
(2)声环境:同时本项目预留了安装隔声窗和绿化带的专项资金,当营运远期,周边敏感点尚未搬迁时,将采取环保措施,确保敏感点室内声环境满足相应声环境功能的要求。另外,应该加强道路的维护,保证路面的平整;加强道路管理,车辆行驶要减速,沿线道路严禁鸣笛。
(3)水环境:为保护水体水质,应禁止漏油、不安装帆布的货车和超载车上路,以防止车辆漏油和货物洒落在道路上,造成沿线地面水体污染和安全隐患。
(4)固体废物:道路沿线设垃圾桶收集固体废物,垃圾定期就近送往城市垃圾转运站或垃圾填埋场。
(5)危险品运输管理措施:做好危险品运输上路检查,恶劣天气禁止上路和加强对危险品运输车辆的监控等措施,运输途中一旦发生燃烧、爆炸、污染、中毒等事故时,驾驶员必须根据承运危险货物的性质,按规定要求,采取相应的救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向路管、公安、环保等部门报告,与有关部门及应急处理组织结构共同采取措施,清除危害。
4、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工程建设符合荆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交通规划和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工程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清洁生产原则。工程在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认真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工程设施、技术措施和管理对策之后,能将其对环境不利影响降低到可接受程度,并能获得良好的区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因此,凤凰大道(207国道~荆襄外河西岸)东段工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论证是可行的。
5、查阅环境影响报告及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到荆州纪南投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荆州市环保局查阅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有关内容,公众同时可通过打电话、写信、发传真或邮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取信息,自公示之日起,共10个工作日。
6、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包括当地环境质量状况、项目对当地经济建设的影响、工程建设和运行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项目选址合理性及对工程建设所持态度等公众关心的问题。
7、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荆州纪南投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
联系人:常总;联系电话:15249206808;
8、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湖北永业行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昌区友谊大道303号福星惠誉水岸国际23楼;邮编:430000;
联系人:余工;电话:027-87250690;
电子邮件:330517105@qq.com
湖北永业行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3月13日
姓名: | 手机号: *必填 | 来自: |
全部评论
回复(0)